医学有专门的系统解剖学,老师每堂课就分部分教学生,比如颈部,胸部···。
每上一部分则会有相应实验课。每堂课则会去实验室解剖相应的部位,需要解释的是尸体都是死过的人,经过福尔马林浸泡过的对于解剖尸体,一般我就直接在尸体的两耳后下刀,切到喉咙口,形成一个Y型的伤口,然后一刀到底。
解剖刀划过尸体的皮肤和肌肉,那种感觉很奇怪,完全有别于你用菜刀切猪肉或是牛肉什么的,虽然其实人死了以后和别的动物没什么两样,但是当你想到或许这个人在前一刻还是有笑有泪的时候,心里的感觉毕竟不会轻松。
不过专业的知识让我并不象别人那样畏惧尸体,有时候尸体是最好的证据,所以你必须花一百二十个心去找寻藏在它里面的秘密。请原谅我用了“它”,是的,不管它生前有多风光,死了以后也只能用它来称呼了吧。呵呵,我的答案不错吧~
~这是我从书上找来得
法医尸体解剖一般分为系统解剖和局部解剖,所谓系统解剖一般指常规的解剖方式,要求开“三腔”即为颅腔、胸腔、腹腔,取病理检材。
局部解剖则是作为系统解剖的补充,一般是针对可能有损伤的局部区域进行解剖,通常是会阴,脊髓,腰背,臀部和四肢等地方
1、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尸检;
2、受理尸检范围包括①普通病理尸检;②涉及医、患争议的尸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尸检机构实施)。
3、受理尸检部门应是具备独立尸检能力的①医院病理科;②医学院校的病理学教研室;经医政部门注册的病理学诊断中心。
4、主持尸检(主检)人员应是接受过尸检训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病理学医师或病理学教师,必要时,邀请法医参与尸检。
5、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包括①有关医院;②卫生行政部门;③司法机关;④死者的亲属或代理人;⑤被受理尸检方认可的其他申请或委托方。
6、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必须向受理尸检方递交有关资料。
对于尸体决定解剖的,要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进行尸表检验,察看尸体的位置、姿态、尸体周围痕迹和物品的情况;
对尸体的衣着、身长、体格状况、皮肤颜色等特征进行观察、测量;
解剖后应当作出解剖结论,写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损伤位置、特征、病史,并由侦查人员和实施检验的法医或医师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