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是指人追求快乐、缓解生存压力的一种天性。
文化、技术和现代社会都将我们推到同一方向——娱乐。那么,怎样为娱乐定义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困难之处在于对娱乐的诸多误解,主要体现在两点上。第一,娱乐被认为是媒介提供的一个商品,根据这一观点,有些媒体的内容是娱乐,有些则不是。电视剧、电影、情景喜剧、体育等等是娱乐,而新闻、纪录片和教育片则不属娱乐。这种观点源于行为科学的简单认识: 娱乐节目使人娱乐,而非娱乐节目则不可能使人娱乐。
娱乐,顾名思义就是使人欢愉快乐,使我们生活中放松身心的休闲活动。现代娱乐可被看作是一种通过表现喜怒哀乐或自己和他人的技巧而使与受者喜悦、放松,并带有一定启发性的活动。很显然,这种定义是广泛的,它包含了悲喜剧、各种比赛和游戏、音乐舞蹈表演和欣赏等等。娱乐主要包括音乐,电影, 电视,明星,八卦,游戏,动漫,星座,聚会,度假旅游,摄像摄影,体育活动等。而娱乐的场所有很多,例如:歌舞厅KT∨、酒吧、网吧、美容、按摩、休闲浴场、电影院、时装秀等等。而娱乐场所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场所。举个例子,娱乐圈的明星作品以及八卦也属于人们的娱乐方式之一,她们作为公众人物,时常会被大众聚焦,会被大众拿来讨论,其实我个人认为其实我们真正的娱乐应该是放在她们的影视、音乐、舞台等作品上,而不应该过度聚焦在她们的私生活上。以上这些是现代的娱乐方式,而在古代,同样也有很多娱乐活动,比如:蹴鞠,被称之为古代的足球,是古人以脚蹴、蹋、踢皮球的活动,在我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在唐朝时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不仅是男子,还有许多女子也喜欢这项娱乐活动。还有知否里的时常出现的打马球,也就是击鞠,是一类在马上进行的体育运动,活动通常是专门属于王公贵族这种权贵世家,普通老百姓一般玩不起。简而言之,娱乐不仅只是包括一些明星八卦,音乐影视,还包括很多其他我们日常的休闲活动,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